【内涵】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密协议没有补偿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问题解答如下, 禁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提讼解除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保密协议的经济补偿,是在竞业限制期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是劳动者法定义,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保密费均不受影响。但劳动关系解除之后,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保密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或者经营同类品从事同类业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或者经营同类品从事同类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应予支持。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应予支持。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应予支持。第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的,人民法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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