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买房时,常常会遇到开发商以认购、排号、VIP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购款等费用。 到底哪些费用才是购房者该交的哪些费用交的是冤枉钱房管局相关人士给了点建议给购房者。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给了我们权威的解答:市民购房,除了依合同交纳购房款,及在合同中委托出售人代收代交的相关房屋权证登记费用(包括契税、专项维修资金等大类费用)外,其余在合同约定外向购房者收取的任何费用,均为巧立名目的费用,购房者可拒付,并可以拨打相关电话进行举报。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相关收费类别和相关标准以发改部门正式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任何个人、单位不得违规私设收费类别。
除房款外的大类费用 。